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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国家环境保护生物安全重点实验室”立项建设的函
[摘要]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为了适应环境保护行政管理和环境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优化整合环境科学技术资源,建立新型的环境科学技术创新基地,根据我局《关于建立国家环境保护局重点实验室的通知》和全国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我局将有计划有重点地批准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 根据你所提出的建立“国家环境保护生物安全重点实验室”的申请,经过审议、立项和专家现场可行性论证等程序的审核,现批准以你所为技术依托单位建立“国家环境保护生物安全重点实验室”。该实验室将重点开展转基因生物的环境安全性评价、生物环境影响监测、环境危害的预测和防治,对加强生物安全的管理、国际贸易竞争以及国家履行相关环境公约的义务提供技术支持。
[发布日期] 2002-09-0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实验室;重点;生物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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