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70281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关于发送《俄罗斯波多尔斯克机械制造厂承制中国实验快堆核设备制造活动核安全监督检查报告》的通知
[摘要]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根据核安全法规要求,我局于2003年9月19日至22日派出核安全检查组,对俄罗斯波多尔斯克机械制造厂承制的中国实验快堆蒸汽发生器和过热器等设备的制造活动进行了核安全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报告发送给你单位,请你单位按照报告中提出的有关要求,尽快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国外设备制造活动的质量管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我局。 根据我国有关核安全法规要求,国家核安全局于2003年9月19日至22日派出核安全检查组,对俄罗斯波多尔斯克机械制造厂承制的中国实验快堆蒸汽发生器和过热器等设备的制造活动进行了核安全监督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发布日期] 2003-11-06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快堆;检查;制造厂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250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