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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济南微堆重新运行的通知
[摘要]
关于批准济南微堆重新运行的通知: 你单位所属济南微堆于2002年7月发生了控制棒传动机构故障运事件。一年多来你单位针对该事件进行了认真的安全整改工作,根据专家审查会议结论和核安全检查情况,我局认为济南微堆目前的安全状况基本满足运行许可证条件和相关核安全要求,经研究决定批准济南微堆重新运行,同时向你单位提出如下许可证条件:
[发布日期] 2003-09-2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微堆;安全;济南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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