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开展国家环境保护工业副产石膏资源化利用工程技术(南京)中心建设工作的函
[摘要] 江苏一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国家环境保护工业副产石膏资源化利用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可行性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已通过我部组织的专家论证。经研究,同意以你公司为依托单位,与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等单位合作,建设国家环境保护工业副产石膏资源化利用工程技术(南京)中心(以下简称技术中心)。
[发布日期] 2014-10-23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工程
[关键词] 副产;建设;技术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