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期治理宁夏农林科学院辐照装置的函
[摘要] 宁夏农林科学院: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以下简称《条例》),我部于2007年4月26日组织地方环保部门对你院辐照装置进行了现场检查,并提出整改要求,要求你院在2007年10月31日前完成相关整改。2008年4月,我部西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检查中发现你院辐照装置整改工作进展缓慢,不能满足相关的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要求,且设施老化,辐照装置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你院已承诺将辐照装置作退役处理,现提出下列限期治理要求:
[发布日期] 2008-07-1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辐照;装置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