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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四川、重庆、陕西、甘肃地震灾害次生环境污染事件预警与应急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摘要]
四川省、重庆市、陕西省、甘肃省环境保护局: 你们四省市拟定的抗震救灾环境应急监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们按照《方案》开展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08-05-16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监测和分析
[关键词] 监测;抗震救灾;总站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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