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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命名2005年度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的决定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根据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和有关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核查意见,经我局审定和社会公示,决定授予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等94个镇“全国环境优美镇”称号,授予山西省侯马市新田乡等5个乡“全国环境优美乡”称号。 希望被命名的乡镇珍惜荣誉,总结成绩,不断深化各项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人与自然的和谐,努力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为早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发布日期] 2006-01-26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生态和保护
[关键词] 江阴市;昆山市;环境优美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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