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延续江苏电力装备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和制造许可证的通知
[摘要] 江苏电力装备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延续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设计许可证的请示》(苏电装备质〔2014〕23号)、《关于申请办理延续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的请示》(苏电装备质〔2014〕22号)及《关于取消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许可证的分包项目中晶间腐蚀试验的请示》(苏电装备质〔2014〕55号)收悉。
[发布日期] 2015-01-2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安全设备;民用;许可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