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有关市环境保护局: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是全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工作。自1999年4月《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颁布以来,各地十分重视这项工作。陕西省人民政府最近发出通知,对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严格划定禁烧区、积极进行综合利用研究、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提出要求,并明确了各级环保、计划、科技、公安、财政、交通、农业等部门的职责分工。现将《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精神,参照陕西省的做法,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工作。 附件: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年五月十六日
[发布日期] 2000-05-16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监测和分析
[关键词] 秸秆;禁烧;综合利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