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培训研讨会的通知
[摘要]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认真贯彻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精神,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经研究,定于2006年11月22日-24日在四川省成都市举办“行动计划” 培训研讨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发布日期] 2006-11-1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生态和保护
[关键词] 行动计划;农村;成都市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