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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报表扬全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及核事故应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解放军核污染防治和环境安全管理局,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各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2008年以来,全国环保系统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广大干部职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爱岗敬业,扎实工作,无私奉献,为我国核与辐射安全以及社会和谐做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发布日期] 2011-12-2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辐射;监督站;环境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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