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岭澳核电厂反应堆厂房内非安全级设备与符合K1/K3类鉴定安全级设备的电源开关分开改进申请的通知
[摘要]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岭澳核电厂反应堆厂房内非安全级设备与符合K1/K3类鉴定安全级设备的电源开关分开改进的请示》(广核运〔2006〕39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该申请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发布日期] 2006-08-2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安全;核电厂;国家环保总局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