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深圳市汇科元实业有限公司颁发辐射工作安全许可证的函
[摘要] 深圳市汇科元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氚气发光管装配项目辐射工作安全许可证的报告》((2005)汇办字第03号)收悉。我局2005年8月29日组织专家对你公司相关设备和质量保证措施进行了现场检查。根据专家组现场检查意见和广东省环保局预审意见,我局认为你公司已满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中规定取得许可证的各项条件,同意向你公司颁发辐射工作安全许可证。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许可项目范围 (一)单位名称:深圳市汇科元实业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05-09-2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许可证;发光管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