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对《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厅),华东、华南、西北、西南、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和《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我局组织拟定了《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现送你单位征求意见。请于2008年2月6日之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局。
[发布日期] 2008-01-1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排污;许可证;排污者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