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国环境政策法制工作暨研讨会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机关各部门,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在京直属单位: 为贯彻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和2012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深入研讨具有前瞻性、创新型的重大经济政策法制机制问题,总结“十一五”环境政策立法复议工作,安排部署“十二五”期间环境政策立法复议工作,按照我部会议计划安排,定于2012年5月29-31日在北京召开全国环境政策法制工作暨研讨会。
[发布日期] 2012-05-1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境;环境保护局;专题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