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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未排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单位的污水征收污水排污费问题的复函
[摘要]
陕西省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对已开征污水处理费后尚未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能否征收污水排污费问题的请示》陕环字[2003]46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发布日期] 2003-11-0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监测和分析
[关键词] 污水;排污费;缴纳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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