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责令广东亨达利水泥厂有限公司停止建设155万吨/年和60万吨/年旋窑生产线及配套余热回收工程的通知
[摘要] 广东亨达利水泥厂有限公司: 你公司在未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155万吨/年和60万吨/年旋窑生产线及配套余热回收工程,部分工程已开始调试。该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现责令你公司立即停止建设。在我局未批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之前,已建成的60万吨/年旋窑生产线和余热回收工程不得投入试生产。 特此通知。
[发布日期] 2004-01-1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工程
[关键词] 环境影响;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