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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有关单位: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局制定了《民用核安全设备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并于2007年12月29日发文《关于公布〈民用核安全设备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国核安发〔2007〕168号)予以实施。
[发布日期] 2012-06-2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目录;设备;支承
[时效性] Lap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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