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和审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海洋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及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已经正式成立,并审议通过了修订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组织和工作制度》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标准》。现就1998年1999年度申报及评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鉴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换届,1998年申报建立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与1999年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评审同时进行,评审会议于1999年第四季度召开。
[发布日期] 1999-03-2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生态和保护
[关键词] 评审;自然保护区;国家级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