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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关事项的公告
[摘要]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经审查,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变更事项属实,同意变更。变更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为“刘科”。
[发布日期] 2013-02-0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危险废物;许可证;变更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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