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8年全国地市级环保局长岗位培训计划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地市级环保部门领导干部推进历史性转变的能力,根据《2008年度全国性业务培训计划》(环办函〔2008〕177号),我部将举办4期地市级环保局长岗位培训班,主要培训内容为:十七大精神与生态文明建设、污染减排的形势与任务、全国污染源普查、环境法律法规、环境监督与执法、新闻处置与媒体应对、党风廉政建设等。培训班由环境保护部宣教中心具体承办。现将2008年全国地市级环保局长岗位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干部参加培训。
[发布日期] 2008-03-2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地市级;环保局;培训班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