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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实加强赤潮监测预警工作二、规范赤潮灾害事故报告制度三、制定和完善赤潮灾害应急预案四、加强公众教育与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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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赤潮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
[摘要]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国家海洋局各分局、监测中心、预报中心: 当前,我国沿海已进入赤潮高发期,为进一步做好海洋赤潮防灾减灾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赤潮监测预警工作
[发布日期] 2006-06-06
[发布机构] 国家海洋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海洋学与技术
[关键词] 赤潮;灾害;应急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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