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2014年亚太经济合作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期间海底光缆保护的通知
[摘要]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厅(局)、通信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北海、东海、南海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亚太经济合作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将于2014年11月在北京召开。为确保海底光缆安全,切实做好会议期间的通信保障工作,根据《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和《海底电缆管道保护规定》的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14-10-24 [发布机构] 国家海洋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海洋学与技术
[关键词] 光缆;海底;通信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