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属地受理、逐级审查报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申请审查工作规则》的通知
[摘要]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厅(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属地受理、逐级审查上报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申请审查工作,提高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依据《海域使用管理法》、《报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审批办法》、《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及有关海洋法律、法规和规定,我司制定了《属地受理、逐级审查报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申请审查工作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07-06-08 [发布机构] 国家海洋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海洋学与技术
[关键词] 用海;海域;审查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