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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提纲
  • 一、加强对海洋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扎实做好汛前各项准备工作三、加强海洋灾害应急观测工作四、及时发布海洋灾害预警信息五、加大海洋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力度六、全力做好各类涉海重大活动保障工作七、强化海洋观测预报网络业务运行保障工作八、加强海洋灾害应急值班和信息报告工作
关于做好2010年度汛期海洋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摘要]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国家海洋局各分局、预报中心: 2010年是我国全面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为“十二五”发展打好基础的重要一年,也是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的举办年。做好2010年的海洋灾害应急管理工作,对保障沿海地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汛期即将来临,为确保各项海洋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最大程度地减轻海洋灾害损失,根据《风暴潮、海浪、海啸和海冰灾害应急预案》和国家有关要求,现将做好2010年度汛期海洋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海洋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发布日期] 2010-05-07 [发布机构] 国家海洋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海洋学与技术
[关键词] 海洋;灾害;应急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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