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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项目用海公告(2014年第6期)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报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审批办法》、《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海域使用权登记办法》,亚洲快线海底光缆系统(ASE)项目等3个项目已经批准,予以登记,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项目项目等5个项目用海发生变更,予以办理变更登记; 福建莆田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9#-10#泊位工程项目予以办理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
[发布日期] 2014-11-14
[发布机构] 国家海洋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海洋学与技术
[关键词] 用海;使用权;海域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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