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项目用海公告(2013年第4期)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报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审批办法》、《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海域使用权登记办法》,兴城市兴航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渤海中部海域海砂开采用海项目等6个项目已经批准,予以登记,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烟台港三突堤集装箱码头工程等2个项目用海发生变更,予以办理变更登记;冀东油田南堡4号构造1号、2号人工岛油气开发项目海底电缆管道等3宗用海海域使用权予以办理注销登记;广州港鸿业石化码头工程项目海域使用权抵押办理注销登记。
[发布日期] 2013-08-08 [发布机构] 国家海洋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海洋学与技术
[关键词] 海域;海砂;用海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