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水利(水务)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应急厅(局)、气象局、林草主管部门: 根据《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
[发布日期] 2021-12-2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生态保护;修复支撑体系;重大工程建设规划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