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67400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暂无提纲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中...
国务院关于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盘锦市城市总体规划...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
[摘要]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维护网络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指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国防科技工业等重要行业和领域的,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重要网络设施、信息系统等。
[发布日期] 2021-08-17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332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