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国家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21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节函〔2021〕80号)要求,我部确定了2021年国家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节能监察任务 经统筹考虑行业特点
[发布日期] 2021-07-2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通知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