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评审结果公示
[摘要]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1〕35号)明确的程序,近日三部门组织专家开展了2021年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竞争性评审。根据专家现场评审结果,拟将得分前20名的城市确定为首批示范城市,包括:唐山市、长治市、四平市、无锡市、宿迁市、杭州市、马鞍山市、龙岩市、南平市、鹰潭市、潍坊市、信阳
[发布日期] 2021-06-0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海绵城市建设;示范评审结果;公示 [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