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06号--关于废止《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等3部规章的决定
[摘要] 关于废止《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等3部规章的决定 为了适应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需要,做好有关制度调整后的衔接工作,决定对以下3部规章予以废止: 1.《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令第45号)。 2.《关于修改<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和<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的决定》(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令第63号)。 3.《关于修改<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的决定》(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令第93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 2021-04-23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税务总局;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