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21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工业节能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节能监察的监督保障作用,持续推进工业节能和能效提升,促进绿色高质量发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现就做好2021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专项节能监察 (一)重点行业能耗专项监察。对钢铁、有色金属冶炼、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全面梳理排查,建立重点企业能源消费情况台账(见附件
[发布日期] 2021-04-1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节能监察工作;通知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