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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赣州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通知
[摘要] 赣州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公开发行2020年赣州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的请示》(赣城开文﹝2020﹞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我委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发行公司债券20亿元,所筹资金13亿元用于赣州蓉江新区蓉江花园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区),5亿元用于赣州蓉江新区蓉江花园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二区),2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本次债券注册有效期为24个月,首期发行应在12个月内完成。
[发布日期] 2021-03-17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城市开发投资集团;债券注册;通知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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