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涉及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事项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有关决策部署,方便缴款人跨省异地缴纳政府非税收入,现就“跨省通办”事项涉及的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21-03-0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加强政务服务;“跨省通办”;非税收入收缴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