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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顶山父城文化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发行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注册的通知
[摘要] 平顶山父城文化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发行2020年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的请示》(平父文投﹝2020﹞9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我委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发行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5亿元,所筹资金4亿元用于宝丰县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1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本次债券注册有效期为24个月,首期发行应在12个月内完成。 二、本次债券发行应严格按照向我委指定的审核机构报送的募集说明书中相关内容实施。 三、本次债券在银行间市场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
[发布日期] 2021-03-23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注册;通知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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