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改系统第20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推报集体的公示
[摘要] 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往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星级认定和第20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推荐工作的通知》(中青明电﹝2021﹞4号)要求,经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单独推选)、国家能源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民主推荐,国家发展改革委直属机关团委第六届委员会全委会按照推选程序研究审议推荐候选对象,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选,现将以下推荐候选对象进行公示。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服务科(国家发改委推报) 2.中国电力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报纸编辑部(国家能源局推报) 3.中国电力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电力电视台(国家能源局推报) 4.北京市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发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发改委推报) 5.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青年文明号(上海市发改委推报)
[发布日期] 2021-03-2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发改系统;第20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推报集体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