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四批国家工业遗产名单的通告
[摘要] 为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动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根据《国家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产业〔2018〕232号)和《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0〕68号),经工业遗产所有权人自愿申请、相关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推荐、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和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了第四批国家工业遗产名单,现予以公布。
[发布日期] 2020-12-25 [发布机构]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