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金融机构聚焦主业、压缩层级等相关事项的通知
[摘要] 国务院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金融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25号),加强党的领导,引导国有金融机构围绕战略发展方向,突出主业,回归本业,“清理门户”,规范各层级子公司管理,严格并表管理和穿透管理,规范关联交易,加强商誉品牌管理,促进国有金融机构持续健康经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20-12-16 [发布机构]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国有金融机构;聚焦主业;压缩层级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