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摘要] 为规范再生钢铁原料的进口管理,推动我国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符合《再生钢铁原料》(GB/T 39733-2020)标准的再生钢铁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可自由进口。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再生钢铁原料的海关商品编码分别为:7204100010、7204210010、7204290010、7204410010、7204490030。 三、不符合《再生钢铁原料》(GB/T 39733-2020)国家标准规定的,禁止进口。
[发布日期] 2020-12-31 [发布机构]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