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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污水资源化利用是指污水经无害化处理达到特定水质标准,作为再生水替代常规水资源,用于工业生产、市政杂用、居民生活、生态补水、农业灌溉、回灌地下水等,以及从污水中提取其他资源和能源,对优化供水结构、增加水资源供给、缓解供需矛盾和减少水污染、保障水生态安全具
[发布日期] 2021-01-1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污水;资源化;利用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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