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调整抚州高新区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债券发行要素的函
[摘要]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调整抚州高新区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债券发行要素的请示》(赣发改财金〔2020〕1058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抚州高新区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设置发行人调整票
[发布日期] 2021-01-1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抚州高新区;发展;投资集团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