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行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厅(经信厅、经信委)、能源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有关中央企业,全国煤炭交易中心,有关行业协会: 保障煤炭安全稳定供应,对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为进
[发布日期] 2020-12-07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效力级别]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