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关于支持福州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的复函
[摘要] 福建省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申报设立福州临空经济示范区的请示》(闽发改区域〔2020〕623号)收悉。经商国务院有关部门,现函复如下: 一、支持建设福州临空经济示范区。示范区规划面积145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东至沿海防护林,南至规划长林路,西至文松路、泽竹路及南阳山,北至规划临空支路。 二、示范区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
[发布日期] 2020-12-02 [发布机构]
[效力级别]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