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21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1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二、春节:2月11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7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 四、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
[发布日期] 2020-11-25 [发布机构]
[效力级别]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