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批准建设的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情况总结的通知
[摘要]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岛市、深圳市科技厅(委、局),国资委科创局: 2015年,科技部批准建设了77个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附件1)。截至2020年底,实验室建设运行已满5年。依据《依托企业建设国家重
[发布日期] 2020-11-03 [发布机构]
[效力级别]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