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贯彻落实《科学数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黑龙江省贯彻落实〈科学数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17日 黑龙江省贯彻落实 《科学数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科学数据管理,保障科学数据安全,提高开放共享水平,更好支撑全省科技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根据国务院《科学数据管理办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和《黑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黑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科学数据主要包括在自然科学、工程
[发布日期] 2018-08-20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自然科学(综合)
[关键词] 科学数据;科研数据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