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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提纲
  •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科学数据管理,保障科学数...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科学数据主要包括在自然科学、工程...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省各级政府预算资金支持开展的...第四条 科学数据管理遵循“分级管理、安全可控、充分利用...第五条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科学数据采集...第二章 职 责第六条 科学数据管理工作实行省级统一管理、各部门与各地...第七条 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牵头负责全省科学数据管理与综...第八条 省直相关部门、市(地)政府(行署)相关部门(以...第九条 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等法人单位(以下统...第十条 科学数据中心是促进科学数据开放共享的重要载体,...第十一条 省科学数据中心由省里统一建设,省直相关部门可...第三章 采集、汇交与保存第十二条 法人单位及科学数据生产者要按照相关标准规范组...第十三条 主管部门应建立科学数据汇交制度,在国家和省统...第十四条 法人单位负责将科学数据汇交到主管部门或项目下...第十五条 政府预算资金资助的各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第十六条 各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部门应实行先...第十七条 主管部门和法人单位应建立健全国内外学术论文数...第十八条 社会资金资助形成的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和社...第十九条 法人单位应建立科学数据保存制度,配备数据存储...第二十条 法人单位应加强科学数据人才队伍建设,在岗位设...第四章 共享与利用第二十一条 政府预算资金资助形成的科学数据应当按照开放...第二十二条 法人单位要对科学数据进行分级分类,明确科学...第二十三条 法人单位应根据需求,对科学数据进行分析挖掘...第二十四条 主管部门和法人单位应积极推动科学数据出版和...第二十五条 科学数据使用者应遵守知识产权相关规定,在论...第二十六条 对于政府决策、公共安全、国防建设、环境保护...第五章 保密与安全第二十七条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商业...第二十八条 涉及国家秘密的科学数据的采集生产、加工整理...第二十九条 主管部门和法人单位应加强科学数据全生命周期...第三十条 法人单位和科学数据中心应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管理...第三十一条 科学数据中心应建立应急管理和容灾备份机制,...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二条 主管部门和法人单位应建立完善科学数据管理和...第三十三条 对于伪造数据、侵犯知识产权、不按规定汇交数...第三十四条 涉及国防领域的科学数据管理制度,依据国务院...第三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贯彻落实《科学数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黑龙江省贯彻落实〈科学数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17日 黑龙江省贯彻落实 《科学数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科学数据管理,保障科学数据安全,提高开放共享水平,更好支撑全省科技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根据国务院《科学数据管理办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和《黑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黑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科学数据主要包括在自然科学、工程
[发布日期] 2018-08-20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自然科学(综合)
[关键词] 科学数据;科研数据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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