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科学观测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摘要] 国家农业科学观测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和规范农业科学观测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农业科学观测工作是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据我国农业生产区划与农业学科发展特征,对农业生产要素及其动态变化进行系统地观测、监测和记录,旨在阐明其联系及发展规律,为推动农业科技创新提供基础支撑,为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和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三条 国家农业科学观测工作体系由国家农业科学观测数据中心(简称“数据中心”)、国家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简称“观测实验站”)以及国家农业生态环境国控监测点(简称“监测点”)构成。 第四条 国家农业科学观测工作体系依托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相关技术机构等单位建设,实行“系统布局、分类管理、信息共享、动态调整”的运行机制,数据中心、观测实验站通过遴选产生。
[发布日期] 2019-12-03 [发布机构]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自然科学(综合)
[关键词] 科学数据;科研数据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