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同意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物联网等领域eSIM技术应用服务的批复
[摘要]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开展eSIM物联网业务全网放号的请示》(中国电信函〔2020〕11号)、《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开展eSIM车联网业务试点的请示》(中国电信函〔2019〕24号)、《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eSIM车联网业务试点方案补充材料的报告》(中国电信函〔2019〕135号)等申请文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适应互联网行业应用加快从消费型向生产型转变的需要,原则同意你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物联网等领域eSIM技术应用服务。 二、物联网等领域eSIM技术应用服务仅限开通数据业务和与之相关的定向话音、定向短信业务。 三、你公司应严格遵守码号管理相关要求,仅可使用13位物联网号码开展物联网等领域eSIM技术应用服务。 四、你公司仅可在自有渠道办理物联网等领域eSIM技术应用服务,与转售企业合作提供相关服务须另行申请
[发布日期] 2020-10-19 [发布机构]
[效力级别]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