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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通知
[摘要]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发行2020年优质主体企业债券的请示》(成高投资﹝2020﹞8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我委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发行公司债券90亿元,所筹资金40亿元用于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及创业投资基金出资,25亿元用于产业园区开发与运营、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停车场等领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25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募集资金禁止投向负面清单领域。本次债券注册有效期为24个月,首期发行应在12个月内完成。 二、本次债券发行应严格按照向我委指定的审核机构报送的募集说明书中相关内容实施。 三、本次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在银行间市场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向
[发布日期] 2020-09-30 [发布机构] 
[效力级别]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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